為進一步減輕城鄉居民高血壓、糖尿?。ê喎Q“兩病”)患者醫療費用負擔,我市醫保局聯合市衛健委、財政局、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出臺了《關于完善城鄉居民高血壓糖尿病門診用藥保障機制工作的通知》,讓參保的“兩病”患者及時享受城鄉居民用藥保障待遇,增強群眾對醫療保障的獲得感、幸福感、安全感。
保障對象
參加太原市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并采取藥物治療的“兩病”患者(具體準入標準見附件),已享受統籌基金支付“兩病”門診用藥保障的門診慢性病患者除外。
高血壓、糖尿病準入標準
一、高血壓準入標準
非同日3次靜息狀態下測量診室血壓,收縮壓≥140mmΗg和(或)舒張壓≥90mmΗg,需采取藥物治療的。
二、糖尿病準入標準
1.有糖尿病癥狀(多尿、多飲及不能解釋的體重下降),并且隨機血糖≥11.1mmо1/L(200mg/d1);
2.空腹(禁食至少8小時)血糖≥7.0mmо1/L(126mg/d1);
3.葡萄糖負荷后2小時血糖≥11.1mmо1/L(200mg/d1)。
具備以上三條中任意一條并糖化血紅蛋白≥7.0%。
I型糖尿病準入標準:確診為I型糖尿病。
用藥范圍
對“兩病”患者門診使用降血壓或降血糖治療藥物,應按最新版國家基本醫療保險藥品目錄所列品種,優先選用目錄甲類藥品,優先選用國家基本藥物,優先選用通過一致性評價的品種,優先選用集中招標采購中選藥品。
保障水平
參保城鄉居民在二級及以下定點基層醫療 機構門診發生符合規定的降血壓、降血糖藥品費用,統籌基金起 付標準為 60 元/年;超過起付標準的部分,使用甲類藥品的支付 比例為 60%,使用乙類藥品的支付比例為 50%;按照不同病種分 型設定年度最高支付限額,高血壓患者為 260 元,Ⅰ型糖尿病患 者為 480 元,其它類型糖尿病患者為 360 元。同時患有高血壓和 糖尿病的患者,起付標準和年度最高支付限額分別計算。
保障藥品供應和使用
推行“兩病”門診用藥長處方制度,對已簽約家庭醫生團隊,首次診斷并連續接受藥物治療半年以上,病情穩定并需長期服藥的患者,可向簽約家庭醫生申請使用長期處方服務。家庭醫生可為納入“兩病”長期處方服務范圍的患者一次性開具 4-12 周長期藥品處方,保障患者用藥需求。要避免重復開藥,防止濫用。
“兩病”準入及結算流程